年近六旬的孔某,在妻子因病去世后经人介绍找了一老伴,这本是一件美事,没曾想却遭儿子小孔及儿媳的强烈反对,孔某一怒之下放火烧房获刑。近日,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孔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孔某和儿子小孔及儿媳同住在蚌埠市禹会区某镇的意一处二层民房内。2011年1月份,孔某的妻子因病过世。同年4月份前后,孔某经人介绍找了一老伴,但是却遭儿子小孔及儿媳的反对,双方为此多次发生矛盾,后小孔搬出家到外面租住。2011年8月8日10时许,小孔回家见到孔某后,再次与孔某发生争吵,并相互殴打。打完架后,孔某越想越生气,在气愤之下用打火机点火,在自家住房二楼东面第二间放火焚烧,烧毁沙发一组,电脑一台,并致房内套间的防盗门严重损毁,还危及到与其家只有一墙之隔的邻居家的房屋安全。
案发后,儿子小孔报案,现小孔对被告人孔某表示谅解,后悔自己干涉父亲的生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孔某因家庭生活矛盾而一时冲动,故意放火焚烧自家房屋,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被告人孔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孔某犯罪情节较轻且系家庭矛盾引发,现已取得近亲属谅解,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且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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