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1日,谎称自己是河南省新密市运管所的科长,以不用费事可以直接“弄”来厢式货车营运证、大、小货车的资格证和便宜的保险;不用考试可以直接拿到正式的“驾驶证”;不用经过公开考试可以直接到郑州市某单位“上班”,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共骗得4名被害人现金31150元的被告人郭玉峰被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现年43岁的郭玉峰系河南省登封市阳城工业区吴家村农民。只有小学文化的他曾在河南省新密市运管所干过临时工,熟悉运管所一些情况。看在现在一些人办事喜欢找熟人,便起了利用自己熟悉运管所工作流程、以“办证”为名骗取他人钱财的邪念。随后,郭玉峰对外谎称自己是河南省新密市运管所的科长,承诺只要是运管所办的证都自己都可以办。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2月份,郭玉峰以给被害人段某办理厢式货车营运证的名义,在新密市青屏办事处新密市运管所附近,先后两次骗取段某现金3950元,所得赃款已挥霍。
初次作案成功,郭玉峰十分兴奋。2009年4月份,郭玉峰又以给被害人李某朋友办理驾驶证的名义,骗取李某现金3500元。以给被害人刘某买汽车保险、办理货车司机资格证的名义于2010年4月份,在新密市青屏办事处新密市运管所附近,先后两次骗取刘某现金3950元,所得赃款已挥霍。
证件的事情能办,那么帮人找个好工作也不在话下。检察机关同时查明,2009年夏天,被告人郭玉峰还以为被害人牛某的妻子安排到郑州市某单位“工作”为名,在新密市青屏办事处新密市运管所附近,骗取牛某现金20000元。
2011年5月,牛某见自己妻子工作的事还没有下落,准备给郭玉峰打电话时,被朋友裴某告知说郭玉峰不是新密市运管所的科长。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后,牛某马上到公安机关报了案。2011年5月26日,被告人郭玉峰被新密市公安局抓获。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玉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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