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瘾君子毒瘾发作为购买毒品吸食,夜间抢劫出租车并致伤女出租车司机。近日,云南省大姚县人民法院对此抢劫案进行公开审理,受害人王某对被告人倪张庆提出附带民事赔偿的请求得到法庭的支持。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倪张庆有期徒刑四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附带赔偿给王某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一万余元。
7月20日22时许,现年34岁的吸毒人员倪张庆因毒瘾发作便产生抢劫之歹念,遂在大姚县城文苑路口垃圾桶内捡了一个空啤酒瓶,窜至县城新大街农业银行外伺机寻找作案目标。当看到银行门口停放一辆出租车,驾驶员是一名女性,倪张庆遂以乘车为由要求驾驶员王某载其到大姚县实验中学,当出租车行至大姚县实验中学大门附近停车时,坐在出租车副驾驶位后座的倪张庆遂用事先准备好的空啤酒瓶猛击驾驶员王某一下,啤酒瓶当场砸碎,倪张庆从后面用一只手勒住王某的脖子,另一只手用砸碎的啤酒瓶玻璃碎片戳王某颈部,要其把钱交出来,当场造成王某脸部、颈部、手臂等多处受伤。王某被这突如其来的袭击吓得哭求说:“你要钱我可以给你,求求你不要伤害我。”王某战战兢兢地将身上仅有的100多元钱掏出,倪张庆才将王某放开并要求王某将其载离现场。王某答应后趁其不备跑下车子奔向大姚县实验中学保卫处呼救才得以脱险。
大姚县实验中学保卫处的老师见听到王某的呼救,在帮忙报警的同时,一边对王某进行必要的救护,一边与王某一起沿倪张庆逃离的方向打车对倪张庆进行追踪,将信息及时反馈给警察。抢劫得手后的倪张庆见事情败露立刻逃离现场,并用抢来的钱在金碧镇政府门口打车前往一吸毒同伴住处购得毒品零包两包,还没来及逃走的倪张庆就被前来追捕的警察连人带赃物在买毒现场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倪张庆毒系吸毒人员,2011年7月20日22时许,瘾发作难耐的被告人遂冒险采取暴力胁迫手段抢劫出租车得现金100余元人民币,在抢劫过程中致司机王某身体多处受伤,其手段极其恶劣,应依法严惩,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权利和合法财产权益不受不法侵犯,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倪张庆表示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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