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生财要有道,捷径难走通!”这句话听起来虽然通俗了点,但的确很实在。生活中的陶某因认为丈母娘嫌自己挣钱少没本事而恼羞成怒,为实现快速发财梦想,陶某铤而走险,开着出租车四处流窜砸车窗盗窃他人财物。10月20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陶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6岁的陶某系河南省宝丰县的农民,只有初中程度文化的他,因文化程度低,挣钱的路子不多,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一次,陶某在遭到岳母的数落后,便认为她嫌自己挣钱少,看不起自己,他便挖空心思想办法挣钱(案发后据陶某交待)。他先到平顶山市找了份替别人开出租车(夜车)的活,但随后,他发现钱挣不多不说,还来的慢,除了日常开销外,便剩下不了多少钱了,更别提发财了。
为快速实现发财的梦想,在苦思冥想之后,他决定去砸车偷钱。在多次上网查阅了大量的砸车偷盗的相关信息后,他认为自己找到了发财的门路,便开始了自己所谓的发财致富的“梦想之旅”。2010年12月20日0时许到当日2时许,陶某驾驶着出租车窜至许昌市万里花园小区、三八路新世纪广场门前、魏都区西顺河街地税局家属院门口、育才路农行和证券公司家属院内等地,采用将汽车的车窗玻璃砸碎的手段,连续作案10起,盗窃车辆内的现金、笔记本电脑、高档烟酒和数码相机等大量钱物,共计金额22604元。其中有5台车上没有盗窃走任何物品。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陶某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且被告人陶某流窜作案并已破坏性手段进行盗窃,应从重处罚。因此法院根据陶某盗窃的数额、次数及悔改表现,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