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广西田东县“2.20”蒙面故意伤害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黄某高、黄某威、黄某武、黄某元、黄某喜、黄某庞、廖某永、卢某铸、黄某等9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九年零六个月、八年、四年、三年不等,并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廖某、何某等12人经济损失共计32万余元。
2010年2月20日晚,被告人黄某高、黄某威等30余人以被告人黄某高的弟弟黄某于前一日在田东县某俱乐部旁被人殴打致伤住院治疗为由,相约到指定的某化肥店集中,并分发事先准备好的砍刀、钢管、手套和面罩等。经事先跟踪踩点,黄某高、黄某威等乘车到田东县平马镇卫生院后步行至某俱乐部,戴着面罩、手套,持砍刀、钢管等对俱乐部内消费的人进行殴打,造成了岑某等5人重伤,韦某等6人轻伤,黄某等3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
该案发生后,田东社会各界群众为之震惊,案件的侦破工作也随即开展。2010年2月22日,犯罪嫌疑人黄某高、黄某威、黄某武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田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当日,犯罪嫌疑人黄某元、黄某庞、黄某喜向公安局投案自首。2010年3月31日,经田东县检察院批准,犯罪嫌疑人黄某高等6人于同年4月2日被田东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2010年5月25日,犯罪嫌疑人廖某永被田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8日被执行逮捕。
2010年7月21日,犯罪嫌疑人卢某铸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7日被执行逮捕。
2010年8月16日,犯罪嫌疑人黄某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4日被取保候审,2011年5月26日被执行逮捕。
2010年12月27日,被告人黄某高、黄某威等9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田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麻某等12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同年3月3日,田东县人民法院对该案公开开庭进行合并审理。期间,办理了延期手续。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高、黄某威等9人目无国法,共同伤害他人身体,致5人重伤、6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为严肃国法,惩治犯罪,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对社会危害程度和认罪表现,依照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遂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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