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恋上一老男人,父母悲痛之余更是气愤,于是下重手教训了女儿的男朋友,不想自己却被公诉机关诉至法院,有可能有承担刑罚。近日,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涉嫌故意伤害罪的案件。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女)的女儿刘某(十五岁,学生)通过网络QQ认识了网名为“土豆”的王某(男,三十七岁),二人相谈甚欢,不久之后便发生了关系,成为了男女朋友。二人一直小心翼翼的守护着这段闪电般的地下恋情,直到有一天,刘某的家人发现家里开始少钱,加上学校老师也打电话过来说孩子最近一直没有好好上课,被告人张某和丈夫开始警觉。经过多次询问才得知女儿在网上认识了一个比她大了20多岁的男人,两人在谈恋爱,家里的三千块钱也被女儿偷偷拿给穷苦的“土豆”用了。得知事实后,老两口怀疑女儿被人骗财骗色,痛苦愤怒之余,他们决定找“土豆”问个清楚。
2011年4月29日下午,见女儿接了一个电话就匆匆出去了,老两口便悄悄跟在女儿后面。在本村健身公园里,他们遇见了本案的被害人王某。质问了几句之后,老两口怒火中烧,对王某展开拳脚攻势。王某见状逃到后山,老两口紧追其后继续对其进行殴打。在殴打过程中,被告人张某用石头将王某头部砸伤,经法鉴定损伤程度为重伤。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为泄私愤,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求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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