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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男女仿照典型案例诈骗“学艺不精”栽落法网
 
刑事犯罪  加入时间:2011/8/26 14:20:36  chenping  点击:1833
本案的骗子所使用的手法,曾作为诈骗的“典型案例”在电视上播出,以提醒民众注意防止受骗,没想到广西六人竟以这些典型案例作为“脚本”,在河南上演诈骗大戏。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他们演技不佳,没能让人信以为真,致使“演出”以演员落网的形式落幕。近日,广西六人中的父子三人被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和六个月,并判处了罚金。

    周氏父子系广西南宁人。周氏父亲提出,用治病消灾的方法出去骗取钱财,并与尚某、冯某、陈某(三人另案处理)及周氏二子周密谋划,细致分工:首先,由周氏父亲以找老医生看病为由,负责物色“目标”(被骗对象);然后,尚某出场,骗“目标”说,知道老医生住处,并套取“目标”家庭信息,把信息秘密传给陈某;接着,陈某假装老医生的孙女登场,声称老中医能治病消灾,把尚某套取的“目标”的家庭信息说给“目标”听,使“目标”彻底相信老中医能掐会算,再用破财消灾的理由,让“目标”回家拿出钱财;周氏二子及冯某三人则负责跟踪“目标”,负责观察“目标”是回家拿钱还是报警。

    2010年9月5日早晨,六人驾驶“现代”轿车和“别克”轿车从南宁市出发,于2010年9月8日7时许到达河南省汝南县城。六人按计划分别行动,周氏父亲以找人看病为由,将汝南县汝宁镇居民张某骗至汝南县南海尚城小区内,其他人也按计划逐个出场,最后,以看病消灾为由,意欲骗取张某现金一万元、黄金项链及白金项链各一条、白金耳环二对、白金戒指二枚。然而,在六人按分工实施诈骗过程中,被人识破,六骗子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周氏父子三人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采用封建迷信手段诈骗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等已经着手实行诈骗,由于其意志意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诈骗未遂,可以从轻处罚。周氏父亲首先提出诈骗犯意,并分工、组织实施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周氏二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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