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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化”经营团伙唱双簧诈骗多家收废站
 
刑事犯罪  加入时间:2011/8/24 13:49:45  chenping  点击:1379
 先假意向废品站高价收购电子元件,同伙随后将大量低价电子元件高价卖给废品站。去年年底,广东中山一诈骗团伙靠这种唱“双簧”的把戏,共骗取东凤镇两家废品站现金1.45万元。经事主举报,被告人徐某金第四天在重施故技时被警方抓获。据调查,徐某金所在的诈骗团伙共有8人,组织严密,有完整的“培训机制”和“考核机制”,俨然成了一个公司。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徐某金进行一审宣判,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2010年12月22日上午,废品站老板李某华述正在家里,一名身穿保安员制服、自称姓章的男子(后证实为徐某金)来到废品站,拿着一块电路板和一些电子元件,请李某华帮忙问问谁要,说这些元件每颗可以卖6.5元。随后该章某留下一张写着手机号码的纸条和3个上述电子元件在其店里做样板,若有人要买的话让李某华找他,逗留了十多分钟后便离开。

    当天下午13时30分左右,一名自称姓陈男子(后证实为徐某金同伙“老林”)来到被害人店里,自称是收购IC电子元件的。当他看到上午那名章姓男子留下的电子元件样板时,就说这是电脑主机里面用的,如果有的话他以每颗7元购买,如果多的话分价钱可以再高点。陈某走时留下了一张名片,上面写着“广益电子元件回收,陈某实,手机:1372xxxx564”等字样。

    陈姓男子走后,李某华迅速与章姓男子联系。章某将三排电子元件卖给李某华,当时每一排里面有1000颗电子元件,每一颗他卖给被害人4.5元,总共卖给被害人13,500元。由于被害人当时现金不够,先支付他12,000元,并写了张1500元的欠条。心想赚了一大笔的李某华赶紧跟陈姓买家联系,却发现电话怎么也打不通,这才意识到被骗,于是将情况告诉老乡,让他们留意。

    12月25日上午11时,李某华的一名魏姓朋友(也是收废品的)打电话称,遇到了与他之前相似的情况,于是李某华与魏姓朋友商量在交易时把名男子抓住。当天16时30分左右,章某如约来到该废品站,随即被扭送至附近派出所。

    据警方调查,章某本名徐某金,陈某绰号“老林”,二人同属一诈骗团伙,12月21日到12月25日短短四天时间,二人共作案四宗,骗取被害人现金1.45万元。

    被告人徐某金供述称,2010年11月中旬,他加入了一个诈骗组织,该团伙共有十余人人,但互不认识。其中跟徐某金做搭档的共有4个,分别是李某、林某、黄某和张某(均另案处理)。

    除了这八人以外,该团伙还有一个“大老板”、“刘姐”,和三四个“老人家”。三个“老人家”是徐某金刚学习诈骗技术的“师傅”,他们轮流带徐某金跟别人组的车出去观摩学习,途中教其如何说话。若诈骗技巧表现不合格,要被更换后其他组进行考核。

    据徐某金供述,该诈骗组织平常保持电话联系,每作一次案就更换一次手机号,团伙成员相互之间不会透露自己的住址,也不知道对方的电话号码。有“事情”做的时候,由“组长”用公共电话联系团伙成员。做案时三人将自己的号码各自给对方看,不过只记忆在心中,不存在手机里。

    每隔几天会在城市的汽车总站附近地区就餐,账务员“刘姐”就在聚餐时分配诈骗而得的赃款。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金无视国家法律,结伙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徐某金第3宗诈骗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徐某金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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