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8日晚11时,年仅4岁的冉冉浑身是血地离开了人间,而凶手却是她的亲生母亲张梅。张梅自认“仙姑”附体,将认为有鬼魂附身、对全家不利的女儿凶残害死,并将尸体扔进村边的大河中。8月16日下午,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张梅有期徒刑11年。
今年42岁的张梅只有小学文化,平日里信封迷信,今年3月16日早上,她感觉身体不太舒服,就找来丈夫许强的一个会“看神鬼”的大娘给自己“看病”。这个大娘围着张梅绕了好几圈,嘴里不停地嘀咕着什么。看了半天,说云龙山上的“李姑奶奶”附在了她身上,张梅信以为真。并很神秘的告诉了许强这件事,从此像变了个人一样,动不动就下跪磕头闹得很厉害。
3月18日晚,张梅较往常冷漠了许多,并且不让全家人吃饭,许强认为妻子平常性格较为开朗,从没有精神问题,对此异常举动没有在意。
晚上8时许,张梅将与大女儿欣欣一起睡觉的小女儿冉冉抱到了自己的卧室,并且一直靠在床头自言自语。许强工作了一天很是疲惫躺下床去没一会便睡着了。张梅称听到“李姑奶奶”说赶紧将冉冉抱到地上打否则孩子性命难保,于是她赶紧抡起巴掌照冉冉的脸就打。孩子的哭声并没有阻止张梅的举止,接到“李姑奶奶”的指令后,她又狠狠掐住冉冉的脖子,并去咬冉冉的面部、鼻子、耳朵等部位,孩子痛的乱叫。这声音将熟睡中的许强惊醒,当他开灯一看,大吃一惊,冉冉靠近房门躺在地上,鼻头没有了,左耳掉了一半,满脸是血,一动不动。许强立即上前阻止张梅,而张梅却振振有词,不停地念叨着“闺女没有魂魄了,我在救孩子”。随即又跑到厨房拿来了一把菜刀对着冉冉的头、胸、腿等部位砍了两三分钟,还把冉冉的肠子给拽了出来。张梅还将前来阻拦的许强的脚砍伤了。许强急忙喊来大女儿欣欣去拉住母亲,但为时已晚,此时的冉冉已是血肉模糊,不省人事。张梅叫到:“冉冉被小鬼附身,对全家不利,赶快把她扔了”。许强呆在一边一动不动,张梅便自行将孩子扔到了村西的河里,随后又将冉冉的玩具、衣物、被子等全部扔进河里。回家后,张梅又蹦又跳,并让欣欣看家,要许强带自己去那个会看“鬼神”的大娘家,在大娘家门口骂个不停,许强于是报警。
经江苏省精神病鉴定委员会技术鉴定组鉴定,张梅患有迷信有关的精神障碍,作案时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在迷信巫术思想暗示下,以为神仙附体,意识模糊,在幻觉妄想的状态下,丧失正常辨认能力,将亲生女儿残忍杀害。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梅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考虑到她作案时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遂依法对张梅作出有期徒刑11的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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