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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人盗窃获刑
 
刑事犯罪  加入时间:2010/8/16 12:31:24  1  点击:1326
   2009年11月19日以来,60来岁的张某伙同妻子王某在汤阴县火车站附近,先后多次盗窃某公司燃煤,共计2.616吨,经评估,价值1517元。案发后,赃物已追退。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核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后,赃物已追退,且二人当庭认罪态度较好,可酌定从轻处罚。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罚金2500元,作案工具农用三轮车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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