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30岁的安某与冯某等人打麻将时老是输钱,安某就认为是冯某等人串通起来才让自己输了钱。2009年4月14日,当冯某等人再次约安某到茶楼打麻将时,怀恨在心的安某便想将以前输的钱抢回,遂找到李某、于某、张某,预谋冒充警察抓赌。当日晚23时许,安某故意要求与其打麻将的冯某等三人每人拿出5千元,统一由安某保管,安某将这2万元钱放置于自己的衣服口袋内,随后安某通过手机告知李某等人,并遥控指挥李某等人“实施抓赌”,由于某在车上负责接应,由李某、张某身着警用作训服、携带橡胶棒冒充警察,把安某口袋内的2万元现金拿走后逃窜。次日,李某将二万元交给被告人安某,安某将其挥霍。后被告人安某被抓获归案,被告人李某等三人投案自首。本案审理过程中,安某退出赃款1万5千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安某等四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侵犯了国家机关的形象、威信,扰乱了国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招摇撞骗罪。根据四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均以招摇撞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安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被告人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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