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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骗女友40万获8年徒刑
 
刑事犯罪  加入时间:2010/7/23 10:54:40  1  点击:1427
 被告人鲁强今年42岁,没有正式工作。2007年初,他认识了即将毕业的女大学生严某。已婚的鲁强自称已离婚,对严某发动了猛烈的追求攻势,博得严某的好感,并取得了严某父母的信任。之后,鲁强手持各种伪造的合同、手续,以经商入股分红、安排工作“疏通”关系、转手变卖便宜房产为名,先后骗走严某父母40余万,后被张湾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鲁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财物36万元,属数额巨大;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5.5万元,属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分别构成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一审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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