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聋哑人盗衣被判承担刑事责任
 
刑事犯罪  加入时间:2010/6/21 13:17:05  1  点击:1550
    赵红伙同他人以买衣服为名潜入方城县城关镇裕州北路一商店,当其同伙人假装和售货员讨价还价的时候,赵红趁机将店内的四条裤子偷偷装到其随身携带的包内离开了该店。其同伙人见其离去随机也从店内出去,赵红将盗得的四条裤子交给同伙人后被赶到的售货员抓住,赵红的同伙人坐车逃跑。经方城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四条裤子共价值956元。经南阳市中心医院鉴定,被告人赵红系又聋又哑人。

    方城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系又聋又哑人犯罪,且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之规定遂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赵红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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