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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刑事辩护律师:亲手将儿子引向犯罪路 父亲唆使儿子诈骗盗窃
 
刑事犯罪  加入时间:2012/8/31 14:33:56  chenping  点击:2956
 都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可许某言传身教给亲生儿子的却是让人不齿的行为,他唆使儿子诈骗、盗窃,亲手将儿子引向了犯罪的道路。8月28日,检察机关以许某父子涉嫌盗窃、诈骗罪将许某父子起诉至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今年41岁的许某是许昌县某乡农民,平时好逸恶劳,曾因盗窃两次被判入刑。其妻看到许某不愿劳动,恶习难改,在万般失望之下远赴外地打工,一去杳无音信,留下刚17岁的儿子小建(化名)随许某生活。

  带着儿子生活,按说许某理应接受过去的教训好好做人,可好吃懒做的他不愿凭双手养活自己和儿子,反而将儿子作为自己犯罪的“帮手”,指使儿子诈骗与盗窃。

  2012年3月25日,小健的朋友约小健一同到网吧上网,见小健的朋友骑着一辆电动车,许某便打电话要儿子想法把电动车骗过来,因是自己的朋友,开始小健并不愿意,许某便三番五次给儿子打电话要儿子骗电动车,后小健只好听从父亲的话,以借车回家拿身份证为由,将朋友车骗出。随后父子俩以800元的价格将车销赃。

  3月28日,许某在市区某家属院内盗窃了一辆电动三轮车,他将三轮车推出几里后给小建打电话,告诉儿子自己偷了一辆电动车并让小健过来帮他推走。后小健与许某一起将电动车推走,以600元的价格将电动车销赃。

  4月7日凌晨,许某再次和儿子一起盗窃了一辆电动车,二人将停放在一棋牌室门口的一辆电动车盗出推到一偏僻处,在撬锁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审讯,许某被逮捕,而小健则因犯罪时未满十八岁而被取保候审。

  6月11日,在取保候审期间的小健,因没有钱花,便仿照父亲教会自己的方法,以送人为由“借”走了朋友的电动车,随即便将这辆电动车以230元的价格将电动车卖掉。而公安机关也因小健的这次犯罪行为取消了对他的取保候审,决定对其逮捕。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许某及小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应当以盗窃罪追究二人的刑事责任。二人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二人的刑事责任。二人犯有数罪,应当依照《刑法》之有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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