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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大盗自首获轻判 十年蹉跎终悔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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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 加入时间:2012/8/27 16:49:44 chenping 点击:2919 |
人生没有多少个十年,更没有多少个十年青春,而被告人张某益却在自己本该最美好的十年里因犯盗窃罪潜逃了十年,十年的蹉跎岁月终让他悔悟,回来投案自首。近日,广西田东县人民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益有期徒刑二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被告人张某益现年35岁,2001年4月至8月期间,为了找钱挥霍,被告人张某益三次伙同莫某世、韦某华二人在田东县偷盗摩托车三辆,每次均将赃车以200至300元低价卖出,经田东县价格认证中心评估,涉案摩托车价值共9830元。同案人莫某世、韦某华已于2002年5月被判刑,但被告人张某益一直潜逃。
张某益抛下父母妻儿逃到广东打工,开始了十年隐姓埋名的生活。十年来,张某益在广东这里打工一段时间,那里打工一段时间,被人偷东西了不敢报警,被人敲诈勒索了不敢报警,逢年过节从不敢回家,即使平时回了家也是匆匆就走。十年来没有尽到为人儿为人夫及为人父的责任,十年来身体是自由的,但心灵却背负着沉重的包袱,受着良心的折磨。
十年蹉跎岁月终让张某益悔悟,于2011年10月15日向田东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田东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张某益系自首,庭上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故依法对其从轻、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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