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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利70元领刑半年 只因推销手机卡附送淫秽视频
 
刑事犯罪  加入时间:2012/8/21 14:18:16  chenping  点击:1541

为了推销一张价值70元的手机储存卡,竟然向某未成年人复制淫秽视频一百余个,日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依法认定颜某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没收其犯罪所得7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颜某在北京市房山区西潞街道某小区底商开设了“某某电脑服务部”。2010年8月4日下午,17岁的小杰来到店内购买手机储存卡。

  颜某拿出一张卡推荐给小杰,小杰问了价格后,认为70元有些贵。为了推销商品,颜某提出可以附赠 “好看”视频,小杰同意。颜某遂用店内的电脑向一个2G储存卡中复制了137个淫秽视频文件,以70元的价格将卡卖给小杰。

  几天后,小杰手机中的淫秽视频被家长发现,颜某被传唤到案。“我哪知道他不到18岁!”颜某称其在为小杰复制视频时,并不知道小杰未成年。

  经北京市公安局淫秽物品审查鉴定中心鉴定,颜某的电脑主机E盘内还存有淫秽视频文件185个。

  法院认为,被告人颜某传播淫秽视频文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系初犯,有悔罪表现,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辽宁辩护律师网最好的刑事辩护律师提醒您:切勿因一时贪念及无知触犯《刑法》,造成终身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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