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公告
当前位置:刑事犯罪 > 北京村官诈骗近2亿元拆迁款获刑15年
北京村官诈骗近2亿元拆迁款获刑15年
诈骗
刑事犯罪  加入时间:2012/8/13 10:03:27  chenping  点击:1983
新京报讯 (记者张玉学)朝阳区孙河乡康营村村委会原委员梁达,指使北京石鉴兴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负责人马涛,虚报其所承租地上建筑面积,骗取政府拆迁补偿款等1.54亿余元;指使时任康营村委会主任的张信,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停产停业补助款3510余万元。

  8月9日上午,二中院做出宣判,鉴于案发后冻结了1.9亿元钱款,未造成损失,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梁达有期徒刑15年,罚金195万元;马涛、张信分别获刑5年和4年,各处罚金5万元和4万元。

  主犯当庭自称是替罪羊

  2月22日,本案第一次开庭。当庭张信曾称,在公安机关遭到诱供。

  昨日是本案第二次开庭,法官出示了公安机关关于未刑讯逼供的“情况说明”、三名被告人的“到案经过”和公安机关的“工作说明”三份新证据,表明审讯时未对张信刑讯逼供或者诱供。

  张信对此否认,并称自己遭到诱供,“乡政府领导拆迁,我只是配合,具体情况我根本就不知道,哪来诈骗。”

  当问到梁达有何意见时,他称,“从拆迁开始就是阴谋,先利用我,然后再抓我,再没收我的钱,我是个替罪羊。”“你给谁替罪?”法官问。“我也说不清楚。”梁达说。

  涉案金额达1.89亿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7月至10月间,被告人梁达在康营村政府土地储备拆迁过程中,指使参与测量的石鉴兴业房地产评估公司实际控制人马涛,虚报其所承租的北荒子地块地上建筑面积58357.63平方米,骗取拆迁房屋及其他设施补偿款、搬迁补助款共计1.54亿余元。

  另外,梁达还通过时任康营村村委会主任张信,出具虚假的《情况说明》,骗取停产停业补助款3510余万元。

  主犯称没有诈骗将上诉

  法院认为,三名被告人均构成诈骗罪,且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在共同犯罪中,梁达为指使、实施和获利者,是主犯;马涛、张信是起帮助作用的从犯,应分别惩处。

  鉴于涉案赃款已全部冻结,损失可以全部挽回,法院依法对梁达等三名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以诈骗罪判处梁达有期徒刑15年,罚金195万元;马涛、张信分别获刑5年和4年,各处罚金5万元和4万元。

  宣判后,梁达当庭表示上诉,并称自己没有诈骗;马涛和张信表示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 追访

  评估公司负责人帮助造假

  据北京石鉴兴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负责人马涛供述称,2009年7月中旬,梁达找到他,让他在量自己的地时多报面积,并拿出一张图纸说,现在建成的建筑面积有两三万平米,自己准备按照图纸建9万多平米,工人和料都已进场,“你先给我把数报上,半个月左右就能再盖起来五六万平米。”

  “因为他是村委会委员,又负责康营村的拆迁工作,为了今后下户能得到他的配合我就答应了。”马涛说,建成的就派人实地量了一下,没有建的就按梁达那张图上的数据凭空做了现场测量图,最终汇总了一个9万多平米的数据报了上去。

  马涛说,到了2009年8月中旬,梁达承诺的建筑还没有开建,他就让梁达赶紧盖,但是梁达说拆迁已经开始,来不及了。

  村主任怕得罪人开假证明

  据时任康营村委会主任的张信供述称,停产停业情况说明是梁达在2009年8月找自己盖章签字的,《说明》内容自己没有核实,因为梁达是村委会委员,在村里做了大量工作,自己不愿意得罪人,如果真去核实,“就是对梁达的不信任,面子上过不去。”

  张信还称,当时梁达还让自己手写了两个《证明》,一个是证明北京旺发达仓储中心地点在孙河乡康营村894号,另一个是证明康一湖民族敬老院已正式经营。自己写完后,梁达也让他签字并盖章,他照做了。

  张信表示,敬老院从未经营过,也未接待过老人入住。“因为我怕得罪人,并且当时参会的村书记、拆迁公司及评估公司的领导,大家虽都知道实际情况,但均不在会上点出来,我又何必当出头鸟做恶人呢。”

  ■ 回应

  “我领多少钱都是他们定”

  据梁达称,他虽然是村委会委员,但没有实际工作,拆迁工作开展后,他担任了村里拆迁协调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具体负责制止老百姓和拆迁公司之间别发生冲突”。

  梁达说,2004年至2009年拆迁前夕,自己在康营村租来的土地上,陆陆续续盖了很多房子,直到拆迁开始,还有一些尚未完工。

  当公诉人问其“如何申报北荒子拆迁房面积”时,梁达称,委托别人办的执照,按执照申报了5万平米。公诉人追问“数据是如何测量出的”,梁达表示自己也不清楚,并表示拆迁公司与他以及很多村民签订拆迁协议时,拿来的是空白合同,自己只负责签字,拆迁公司后将合同收回,“我领多少钱都是他们定。”

  梁达说,自己知道不应向拆迁公司要敬老院的停产停业补偿款,但当时的想法就是能多要点就多要点。

  另外两名被告人也否认有罪,称自己没有实施诈骗行为。法院判决时,未采纳三被告人意见。

  ■ 背景

  朝阳区孙河乡位于机场南线高速旁,辖区内共有孙河村、康营村等十几个行政村。2007年,根据北京市整体规划,孙河乡城乡一体化及房屋腾退安置工作正式开始。根据孙河乡政府2009年发布的康营村的腾退公告显示,征地涉及康营村集体土地13.7250公顷,应安置转非人员130人。

打印此页】 【返回】【顶部】【关闭
上一条:最高法院公布十起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下一条:女婿酒后吻岳父致其发病死亡被判缓刑
没有相关信息
不良信息举报 网警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