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买彩票的邓某有点烦,因为手头紧,他已经好几期没买彩票了。为了凑钱,邓某盯上了自己的老板——那是位爱网购,还喜欢把密码记在本子上的迷糊老板。他盗得老板银行卡后便盗取了6000元。法院判处邓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同伙颜某仍在逃。
邓某是肖某雇用的工人,平时与肖某夫妇住在一起。
某天,邓某的好友颜某找到他,想借点钱买彩票,邓某自己也想买,可最近手头紧,也错过了好几期。于是两人商量着,去邓某的老板肖某家里“搞点钱”。
几天后的早上,肖某像往常一样出门晨跑。颜某潜入肖某的房间,邓某在门外望风。这次盗窃,两人没有在房里找到现金,只偷到一张银行卡。可这对邓某来说更是大有用处。“因为老板喜欢用淘宝买东西,我有一次用他电脑上网,在电脑旁的笔记本上发现了淘宝用户名和几个银行卡密码。”邓某称。
果不其然,按照笔记本上的密码,两人成功地取出了6000元。两天后,邓某又回到肖某家中继续住着。
3天后,肖某终于发现自己的银行卡不翼而飞。肖某问邓某:“你拿了我的银行卡?”邓某坦白了。肖某提出私了,“只要你把取走的钱还我,这事就算了。”
但是邓某却拿不出这么多钱。算上邓某给肖某打工的工资1000元,他也只还了3500元。于是,颜某和邓某商量,“再去肖某家偷一次,用从他那儿偷来的钱还他,反正都是一样的。”某天晚上11点,邓某和颜某按商量好的计划行动了。
邓某沿着一楼楼梯走到二楼,翻过窗户进入了肖某家大厅。他并没有直接去肖某的房间,而是到一个偏僻的角落,先躲了起来慢慢等待时机。但是,肖某刚开门就发现有人躲在角落里,当场抓住了邓某并报了案。此时邓某告诉肖某下面还有一个人,“我打电话把他叫上来。”他打了电话,但是颜某早就跑掉了。
最终,邓某因为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律师提醒,网上交易时密码最好不要自动保存,对自己的银行账号要做好保管和保密工作,另外,在设置个人银行账户密码时,不要用生日等与居民身份证号码有关的数字,这样容易被人破解。还有就是不要把银行卡和身份证放在一起,一是以防别人推测密码,二是以防消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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