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侦监科女检察官张辉接手了一起诈骗案:2009年上半年,南通一家色织企业的老板孙国栋为还债,向妹妹的同事胡慧芳借了25万元。到了11月,孙国栋被高利贷压得喘不过气,想赶紧还清,就想到借胡慧芳的房产证向银行抵押贷款。哪知,胡慧芳年龄过大,不符合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条件。孙国栋就骗她到房产监理登记中心(以下简称产权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并据此成功抵押贷款90万元。
提审后批准逮捕孙国栋是正常程序。但老太太的遭遇让张辉很同情,老太太哭成了泪人:“我家就两套拆迁房,忽然没了一套,我回去咋向儿子媳妇交代!”
“忽然没了”,老太太的话在张辉脑中画了个问号。房产过户有很多审查程序,窗口登记人员只要问上一句老太是不是要过户,应当能避免“被过户”发生。张辉觉得这其中有问题,把这条线索向领导汇报后移送给反渎局。
小职员手握大权力
反渎局一查,还真查出了问题。负责孙国栋过户手续审查的房产监理中心登记工作人员叫成飞,是个80后,大学毕业后进入产权中心受理科工作。成飞主要负责核对双方申请人提供的证件,看提供的证件与到场申请人是否真实、一致,看买卖双方是否在场,询问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虽说成飞在单位是个小职员,可手上的权力可不小。产权中心实行的是首办责任制,前道审查过关,其后道的审核程序仅仅限于形式。就是说,只要过了成飞这关,产权变更手续就算办成了。
产权中心的客户络绎不绝,找成飞办事的人也不少。五个工作日才能拿房产证的,成飞帮个忙一两天就能搞定,名曰“加速”。找成飞办“加速”最多的是丁强。丁强是一家咨询公司的老板,这家公司主要业务就是帮客户做贷款、向企业出借高利贷。2006年4月,丁强买门面房的时候认识成飞。为早一点拿到房产证的,丁强主动找成飞帮忙。之后,丁强为公司客户办理贷款,也找成飞“加速”。丁强得了便利,也不忘向成飞塞两条烟,请成飞泡吧、吃饭,一来二去,两人成了朋友。
产权变更啥也不问
反渎局继续追查发现,孙国栋诈骗得以成功,成飞“功不可没”。2009年上半年,孙国栋为偿还100余万元债务急得团团转,其中就包括向丁强借的30余万元高利贷。孙国栋想起了妹妹的同事胡慧芳。胡慧芳年近六十,因为拆迁拿了两套房子。孙国栋向胡慧芳提出借用房产证办理房屋抵押贷款。胡慧芳很爽快地拿出了本子给孙国栋。这套房子面积为129平方米,估价为117万元。
拿到房产证后,孙国栋打电话给丁强,说马上就能还钱。谁知道,丁强问过银行的朋友,胡慧芳年纪偏大,不符合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反正老太也不识字,我先骗她把房子过户给我,先把贷款办下来再说。”孙国栋心里冒出个坏主意,“老丁,你有没有熟人办得利索点。”此时丁强想到了成飞,于是和成飞打了招呼。
2009年11月20日,丁强安排公司的老沈陪孙国栋和老太去办房屋过户。老太只当去抵押贷款,也没多想就跟着去了。孙国栋到了产权中心也不领号牌,把她晾在一边。老沈径直走到成飞的窗口,并把孙国栋介绍给他。顺着老沈指的方向,成飞看到孙国栋的老婆以及老太太坐在那里。按理老太太的房子要过户,她自己的意思表示至关重要,但成飞却连招呼都没和老太太打。成飞迅速让老沈填合同、复印证件,他把相关信息录入电脑,把申请表打印出来,然后开契税发票。
所有程序走完,成飞才让老太太过来在《南通市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上签字。签字过程中,成飞始终没有说话。毫不知情的老太太,价值百万的房产在她签字瞬间转移到了他人名下!
赠与合同暗藏猫腻
如果说成飞为孙国栋办理过户手续纯属是给朋友帮忙,那么他利用职权变更房产过户性质,则掺杂了不少杂念。2007年下半年,成飞结识了和丁强一起放高利贷的赵卫东。赵卫东让成飞把钱放在他那里,月息3分。冲着诱人的高利,成飞凑了35万元人民币给了赵卫东,约好两三个月还。可是8个月之后,赵卫东告诉成飞那35万被转借给了一个叫周玉的。后来由于公司债务问题,周玉无力还款,2008年初,愿将一套面积500多平方米的别墅抵债偿还给赵卫东和丁强。
一套别墅少说也得值500多万元,正常过户的费用可不是笔小数目。赵卫东找到了成飞,“卖了房子立刻把钱连本带息给你,能不能出出主意让我们少交点税?”成飞积极出谋划策:“这套房子买了不到5年,用赠与的方式可以少缴营业税和契税,但是只有亲属之间才可以办理赠与。”
经指点,丁强弄来一份假的亲属证明,证明丁强是周玉的外甥。2008年3月,丁强和周玉签订了赠与合同,顺利办好过户手续。同年8月22日,丁强、赵卫东找到别墅买家陆某夫妇后,如法炮制找成飞办理了房产赠与过户手续。
经南通市检察院司法会计鉴定,成飞的滥用职权导致别墅在转让过程中国家税收损失人民币共计114万元。2月28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两罪并罚,判处成飞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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