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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出纳1年侵占公款92万 吃喝玩乐刷单位银行卡
 
经济犯罪  加入时间:2012/4/5 15:47:00  chenping  点击:3250
  小出纳吃喝玩乐刷的都是单位银行卡

  临沂兰山:向涉案私企发出检察建议加强财务监管

  负有资金保管职责的私企出纳员监守自盗,一年内侵占公款92万元供自己吃喝玩乐。3月23日,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将被告人陈化贤提起公诉。

  2009年,陈化贤应聘于山东一企业工作。由于工作认真,陈化贤很快得到领导赏识,被指派担任出纳员。试用期过后,陈化贤领到2000多元工资。第二天,陈化贤便花1900元宴请了同学。

  “陈化贤常找我玩,都是在大酒店吃饭,再到夜总会,每次都是他付钱。”同学张某说,陈化贤上班后经常请客,每次消费都是两三千元,甚至五六千元,同学们觉得他很能干。

  据介绍,陈化贤有张个人银行卡,存的都是公款,原因是单位用钱时,作为出纳员的他提款方便。这张卡的密码只有陈化贤知道,每隔一段时间,单位才会查询对账。

  “我请同学玩都是用存有公款的银行卡付款,如果钱‘倒不过来’,再用我的信用卡取现金弥补。”陈化贤说,第一次消费后,因为没有补齐,心里很害怕,但事后一切正常,他便找了张单位招待发票充抵了账目。

  此外,陈化贤还沉迷于网络游戏,而玩游戏所用的钱也都是先用公款垫付,再透支信用卡“拆东墙补西墙”。“单位账户资金有限,有时账户里没钱,我就直接拿代扣的电费或代管的职工保险金用。”陈化贤交代。

  经查明,2010年6月至2011年5月间,陈化贤利用担任企业出纳员的职务便利,多次侵占其保管的现金、职工养老保险金、代扣工程电费,共计92万元。

  2011年6月1日,陈化贤案发后携24万元公款潜逃,次日就被公安机关抓获。

  据了解,兰山区检察院今年以来已办理3起公司企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犯罪案件。在对这3起案件分析的同时,该院检察官对辖区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深入调查后发现,有三成的私营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监管制度缺位或监管不到位。

  今年3月初,兰山区检察院向涉案私营企业发出加强财务监管制度的检察建议,建议适时建立健全财务监管制度,同时通过加强员工职务犯罪普法教育,引入用人风险评估机制等措施,降低财务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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