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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头营利100余万元 四川内江审理一起赌博案
 
刑事犯罪  加入时间:2012/3/7 15:27:08  chenping  点击:1140

3月1日,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一涉案被告人达18名,涉及抽头营利金额达100余万元的重大赌博案。庭审过程中,全部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法院将在认真评议后择日依法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9月18日至25日期间,张新全、管秀(均另案处理)伙同邹文生、周生贵等6名被告人,分别在东兴区高桥镇楠木桥、东关崖、西瓜地、般若村等地,利用麻将牌摊“筒子二八”的形式聚众赌博,并以每天200—400元不等的工资聘请王德辉、杨斌等9名被告人负责发牌、望风和开车接送赌客等工作;9月22日、25日,被告人刘代文在明知被告人杨斌租赁其房屋是用于赌博的情况下,仍以每天300元的价格将其所有的房屋予以出租;被告人魏昭容、詹秀辉在该赌场内以日利率3%的高息,为赌客直接发放高利贷。至案发之日止,该赌场每天参赌人数达几十上百人,共非法获利100余万,18名被告人分别获利300元—12万元不等。公诉机关认为,邹文生、周生贵等18名被告人以盈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提供直接帮助,均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谭勇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予以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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