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军峰和杨立明都是重庆市开县的农民,他们伙同艾某、向某,开着越野车从重庆来到许昌,用自制的工具撬开车门,进行盗窃。为了迷惑警方,四人在途中还偷了一副车牌,挂在他们的越野车上。原本以为跋山涉水到外地盗窃,不会露出马脚,没想到还是没有逃过警方的视线。近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魏军峰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3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杨立明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1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艾某和向某则被另案处理。
2011年4月14日下午,魏军峰、杨立明和艾某、向某四人在重庆市开县县城的一家茶馆打牌,艾某提议出趟“远门”,到河南许昌盗窃车内财物,因为他之前来过许昌,对这里的路况比较熟悉。而且长途跋涉到外地盗窃,不容易留下线索。大家见艾某说的头头是道,均表示同意。之后,艾某开着一辆车牌号码为渝F开头的灰色越野车,带着三人上路了。他们首先来到了河南省南阳市辖区内的邓州,艾某说为了不留下作案线索,要偷一副车牌挂在他们的越野车上。随后,向某在路边偷了一副号码为豫R开头的车牌,换好车牌后,四人继续往许昌赶。
4月16日9时许,四人来到许昌,开始在市区寻找作案目标。10时许,他们发现东城区府西路附近一个建筑工地旁边停着一辆白色轿车,艾某把越野车停在白色轿车的后面,向某拿着特制的工具下车将白色轿车的车门撬开,然后开始在车内翻找物品。艾某、魏军峰、杨立明则在附近为向某望风。几分钟后,向某回到了越野车上,手里拿着一个男式皮包和一个女式挎包,艾某迅速发动越野车带着魏军峰、杨立明和向某离开了现场。在车上,向某清点了一下,两个包里共装有现金1.07万元。
之后,魏军峰等人又来到东城区汇文路附近,他们在一个小区门口盯上了一辆黑色轿车。魏军峰下车用特制的工具将车门撬开,然后从副驾驶座上拿走了一个棕色皮包。在魏军峰关车门时,这辆黑色轿车的车主恰好走了过来,见行迹败露,艾某开着越野车拉着三人迅速向西逃窜,黑色轿车的车主则驾车在后面紧追不舍。艾某狠踩油门跑了3公里左右,才把黑色轿车甩掉。这次行窃,他们偷得了1.2万元现金。四人担心在许昌继续行窃会被警方抓获,便马不停蹄地逃回了重庆。
短时间之内发生两起手段相同的车内财物失窃案件,这一情况引起了许昌市公安局东城区分局的重视。民警察看了案发地点附近的监控录像,发现一辆车牌号码为豫R开头的灰色越野车非常可疑,但通过查询得知,该车牌号码对应的是一辆白色轿车,且该车牌已于2011年4月14日在南阳邓州市区被盗。民警又以邓州市区为中心对高速路口的监控录像进行了调查,发现一辆车牌号码为渝F开头的灰色越野车与作案嫌疑车辆极其相似。
顺着这一线索,2011年5月4日上午,在重庆警方的配合下,许昌市公安局东城区分局的民警在重庆市万州区顺利将魏军峰、杨立明抓获,两人如实供述了在许昌通过撬车门的方式进行盗窃这一犯罪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