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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留言时间:2008/1/6 16:19:22
事件:我是一名高中生,某天晚自习课上课时间与同学开玩笑,同学急了,打了我一耳光,我一时气愤拿出带在身上原本用来削苹果的刀刺向他的腿部.事后我们双方家长决定私下解决,并且都希望我能重返校园,(我此时在家反省)但学校不让. 问:1,在这件事情上教师是否要负某种法律责任? 2,该同学的医药费用是否全部由我方承担? 3,该同学的医药费用是否属于我们在学校交的保险之内? 4,我是否能通过某种法律渠道重返校园?
律师回复:
2008/1/7 0:29:07
你能否重返校园,就看对方伤多重了,如果不重,你家又能得到对方的谅解,很有可能重返校园。你可以通过法律渠道重返校园。 ---回答:任律师
没有最低工资合法吗? 留言时间:2008/1/6 16:07:25
我是一个期货交易公司的职员,合同上写的是: 每月盈利2000元以上,有10%的提成加1000工资 如果小于2000元,就没有一分钱 请问合法么?
律师回复:
2008/1/7 0:29:40
不合法
盗窃罪 留言时间:2008/1/6 15:49:13
律师你好,我想问你一个问题,我爸爸原来在粮库工作,现在倒闭了,就去那里捡些柴火比如烂木头什么的,这算是盗窃罪么?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谢谢了!
律师回复:
2008/1/7 0:30:04
不算盗窃罪 ---回答:任律师
我该怎麽办 留言时间:2008/1/6 15:20:25
我有一男朋友在国外,5年前为了能让我随时陪他电话聊天,让我放弃生意,我听他的话把生意兑了出去,为了表示他的诚意,他送了我一栋房,产权是我的名,钱是他出的,他有邮单为证,现在他变心了,现把房子要回去,我心里特不平衡,请问,我可以不给他吗,我要怎样才能让自己少受一点伤害。
律师回复:
2008/1/7 0:31:09
可以不给他,属于赠与,交付后就有效。 ---回答:任律师
咨询 留言时间:2008/1/6 12:53:08
母亲在工作期间受伤住院.公司全额支付,可元旦那天公司财务休息,医院说医药欠费要停药.于是我就自己垫付了1300元医药费(有收据). 咨询一下这1300元公司能给我报销吗?
律师回复:
2008/1/7 0:35:52
应该给报销。 ---回答:任律师
法律咨询 留言时间:2008/1/6 12:02:28
律师你好;我是一名服装厂工人,我想问一问我们厂压我们工资3个多月了,是9 10 11月的工资,我们已经等了一个多月了.我们厂里一直在脱我们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2008/1/7 0:31:47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答:任律师
母亲的护理费和继父的营养费 留言时间:2008/1/6 11:51:40
律师:您好.我的继父在2007年12月28日随车洒除雪剂的时候从车上掉了下来(他是临时的环卫工人,是在工作期间)右后脑摔伤,至今还在医院监护病房.单位给派了两个人去护理(白天一个晚上一个)由于病情严重护理人员少,所以我母亲白天晚上护理继父,给继父买营养品.我到继父单位和他的领导说:"我给继父买营养品的钱,你们是不是给报销一下,我有超市开的收银小票."领导说:"这钱我们不给报销."我问:那我妈天天在护理,你们也给点护理费吧!领导说:你母亲已经退休在家,有退休金,所以不给护理费. 我想问一下:我母亲的护理费
律师回复:
2008/1/7 0:34:40
领导说的对,营养费只有医嘱才能给报销;还有,护理费实际上是家人护理过程中的误工费,你母亲已经人员退休在家,有退休金,就不存在误工费了,所以,你母亲没有护理费。 ---回答:任律师
行事案件问题 留言时间:2008/1/6 11:20:40
我的一个朋友参与了一场大家斗欧事件,并且给了受害人三拳两脚.但出人意料的事他其中的一个朋友竟拿出刀子将受害者当场捅死,请问我的这个朋友将付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律师回复:
2008/1/7 0:36:48
故意伤害罪。 ---回答:任律师
树苗款能要回来吗 留言时间:2008/1/6 11:09:56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1997年有一个村用了我家的树苗,但是一直没有付款,于是2000年我父亲在多次要钱不给的情况下,要求当时的村主任(现在已经不是村主任了)出具了一张用树苗的证明,并加盖了村委会的公章,至今树苗款仍没有给付,所以,现在已经起诉到法院,但是,现任村主任说这个事情他的前任没有交接给他,所以不想给钱。请问,我在庭审中可以从那些方面加以阐述呢?十分感谢。
律师回复:
2008/1/7 0:37:25
讲明事实即可。 ---回答:任律师
浏览者问题 留言时间:2008/1/6 10:50:06
我有一个发明想卖一个公司。我不知道应该怎样和他们定合同
律师回复:
2008/1/7 0:49:31
在辽阳当地请律师帮助。 ---回答:任律师
土地问题 留言时间:2008/1/6 9:08:55
你好: 我是沈阳市非农业户,因为新民市小学并校,新民市政府决定多余小学国有资产变现出卖,我于2003年11月份购买一所小学,使用面积5189.8平方米.12月份我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房证等更名手续.但是在2年后,由于农民有意见,政府解决不了,为了缓矛盾,镇土地管理所给我注销了已发的土地证,原因就是说对该土地没进行勘测.在我购买时原先有土地证不存在勘测有误,他这种行为合法吗?
律师回复:
2008/1/7 0:38:00
不合法。 ---回答:任律师
转业军人 留言时间:2008/1/6 8:27:44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叫石国增,1992年于黑龙江省宁安市入伍,中共党员,三级士官,2004年8月于辽宁省朝阳军分区转业,经辽宁省退伍军人安置办批准,转业安置到辽宁省烟草局,辽宁省烟草局同意,并且按组织程序转到锦州市烟草局,锦州市烟草局以没有岗位为由回家待岗.我的人事档案、安置介绍信、组织关系、后勤供给关系由锦州市烟草局人事科收下。 从2004年10月到2006年4月,先后通知我到锦州烟草局下属的饮料厂打更、北宁烟草送货、锦州烟草仓库押运。就是不给落个钟关系,没有工龄、没有基本工资、没有
律师回复:
2008/1/7 0:43:25
转业军人的安置工作是国家的基本政策,怎么能按照社会上招聘的待遇处理呢? 可以行政诉讼试试,如果受理了,你就有希望,否则,只有不断上访次可以解决。 ---回答:任律师
名誉侵害 留言时间:2008/1/5 23:10:25
我无意中发现网上几篇色情小说中主角的工作单位、姓名甚至职称职务都与我完全相同,虽然故事情节是虚构和杜撰的,与我毫不相关,认识我的人只会付之一笑,但我的工作成果和业绩不仅需要得到本单位的认可,更需要得到业内同行的承认,这些小说可能会影响我的社会声誉和评价。我是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名誉。
律师回复:
2008/1/7 0:46:02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名誉,而且你的官司特殊,官司无论胜败都是你赢,都会洗刷你的清白,所以,诉讼是你唯一的正确选择。 ---回答:任律师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留言时间:2008/1/5 20:07:05
我现在打算和丈夫办离婚,我们是今年9月办的婚礼,去年7月份登记的,房子是登记后贷款买的。房子的首付款、装修、家具、家电、办婚礼、每月还的房贷所有的花销都是我们两个人共同承担的,离婚后这些已支出的花销该如何分摊?房子该怎么分?
律师回复:
2008/1/7 0:46:39
每人分财产一半。 ---回答:任律师
噪音大无人管 留言时间:2008/1/5 19:29:33
我家附近新建一水泥厂以初步投产噪音非常大。晚上无法睡觉。我用噪音检测仪检测屋前50分贝,室内40分贝,屋后60分贝。村委会不管区环保局电话无人接市环保局不来。我想咨询一下是否能起诉村委会不作为,谢谢。
律师回复:
2008/1/7 0:51:21
呵呵,你只能起诉水泥厂,不能起诉村委会。 ---回答:任律师
购买挡口实际环境和合同不符问题 留言时间:2008/1/5 18:50:44
你好,我于2007年6月全款购买一汽配城挡口,协议2007年12月30日交付使用(逾期5天了还未交付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附图”上标明此挡口位置在拐角(夹角)处,两边均能通行,而实际只有一边能通行,另一边是一堵墙,导致此档口为死角,在购房时开发商并没说明,按合同:开发商更改、设计变更约定一条中,已经影响了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使用功能,出卖人也没通知买受人,以造成违约,而合同上并没对这种违约情况进行责任约束,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如果要求开发商赔偿有没有依据,赔偿数额有哪些依据,如果我们要求退房
律师回复:
2008/1/7 0:48:49
你们可以只要求赔偿,也可以要求退房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回答:任律师
关于劳动法 留言时间:2008/1/5 16:48:33
我是辽宁省辽中县信用社的普通职工,自从我上班那天起就不知道什么叫双休日,上面领导说让我们“奉献”,可是我们根本就不是自愿的,周六周日一直上班,全年才给300块钱算是加班费,跟劳动法中规定的根本不一致。2008年起,新劳动法实施了,我们现在还是要求天天上班,我想知道这是不是违反了劳动法?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我们在双休日上班的时候应该按什么标准给加班费?象我们银行这样的服务行业有没有什么特殊说明?
律师回复:
2008/1/7 0:50:31
信用社违反了劳动法,双休日上班的时候应该按日工资的2倍标准给加班费。 ---回答:任律师
违约 留言时间:2008/1/5 11:49:11
合同施工完成后对方不 履行支付工程款
律师回复:
2008/1/7 0:51:49
起诉解决。 ---回答:任律师
对于这样的开发商,我们应该怎么 留言时间:2008/1/5 11:46:57
我于2005年12月份在万丽城房屋开发公司买了一套包租房,当时合同写的90日内,开发商办理备案,365个工作日办理产权证,可是直到现在,开发商没有办理备案,更谈不上办理产权证了,我们到房产备案部门查阅,发现现在在房产局备案的不是我们的名字,而是一些其他人的名字,发现这些情况后,我们到当地的公安部门报案,公安部门已不构成立案的条件给驳回了,并且开发商说,我们不给你办理产权证,我们给你利息,我们也想通过法院解决问题,但是他们现在如果已经资产转移,我们应该怎么办?如果我们想办理退房,开发商说可以,以为我们买得是
律师回复:
2008/1/7 9:40:13
建议你们起诉,基本上是你们唯一的选择。你们可以退房,也可以继续出租房屋同时等待房证,但是,你们越是尽快起诉越是有利,有东西可以执行,否则,开发商越来会越没有钱。 如果情况是真实的,我们可以帮你到公安局立案。 ---回答:任律师
公交车事故我真倒霉!!! 留言时间:2008/1/5 11:40:24
您好律师,我是一名大学生。前些日子乘坐公交车时(天很黑),车门打开后,下车时摔倒(车没停太稳,惯性将我带出,非个人原因),造成下颌部缝合后留下两厘米疤痕,同时两颗门牙各掉一半。请问出院后将如何、向谁理赔;理赔金额在多少左右。
律师回复:
2008/1/7 0:58:29
向公交车公司要求赔偿。花多少医药费,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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